索引号:
SY68401383X1202300028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东府〔2023〕17号
成文日期:
2023-06-01
发布日期:
2023-06-05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按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上海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我镇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申报工作。今年,我镇有一家单位申报贷款贴息,为上海稼昶农机服务合作社。经审核汇总,该合作社今年累计实际支付利息79173.61元,望根据贴息比例等政策要求进行补贴资金的下发。
特此请示,盼复。
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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