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68401383X1202300022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检测、保护与治理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东府〔2023〕13号
成文日期:
2023-05-04
发布日期:
2023-05-04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沪崇东府〔2023〕13号 签发人:施 宏
关于申请拨付东平镇建设用地减量化资金的请示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东风农场4街坊 12-1丘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减)(编号:S20172000330672)、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前进农场5街坊 19 丘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减)(编号:S20192000363294)等2个项目已完成项目实施,并均已验收确认。上述2个项目涉及建设用地减量化资金共计790.35万元(详见附表)。故现向贵局申请拨付上述资金。
特此请示。
附件:1.2023年度崇明区建设用地减量化资金统计表
2.验收批复
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