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68401383X1202300016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东府〔2023〕7号
成文日期:
2023-03-06
发布日期:
2023-03-06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沪崇东府〔2023〕7号 签发人:施 宏
关于崇明区东平镇南引河河道整治工程竣工验收的请示
上海市崇明区水务局:
根据沪水务【2020】71号文《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崇明区东平镇南引河河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含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意见的函》。本工程主要工程量:整治河道3.88公里,疏浚土方15810.13立方米,开挖土方6775.77立方米,堤顶回填土方2528.33立方米,新建护岸7698.34,种植绿化34263.23平方米(陆域绿化14052.67 平方米,斜坡绿化19271.84 平方米、水生植物938.72 平方米)等。
本工程已于 2020年08月12日正式开工,2021年06月15日正式完工;2021年11月05日已通过合同工程量完工验收;2022年10月13日通过档案验收,现竣工汇编资料已完成,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特向贵局申请《 崇明区东平镇南引河河道整治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现将本工程竣工汇编呈上。
特此请示,盼复。
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