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68401383X1202200046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东府〔2022〕60号
成文日期:
2022-11-23
发布日期:
2022-11-2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沪崇东府〔2022〕60号 签发人:施 宏
崇明区东平镇人民政府关于生态景观廊道建设2023年土地流转费的请示
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东平镇生态景观廊道建设2023年全年土地流转费按照区农委、财政局联合下发的《上海市崇明区公益林、生态廊道建设土地流转金发放实施方案(试行)》(沪崇农发〔2018〕138号)文件精神及相关会议要求,经公示及实地检查核实,实际面积为664.91亩(涉及2个单位),为此特向贵委申请发放资金618366.3元,其中区资金为556529.67元,镇配套资金为61836.63元(详见附表)。
特此申请。
附件:东平镇生态景观廊道建设2023年土地流转费申请汇总表
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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