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崇明区东平镇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2-11-1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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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督-食品药品监管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东府〔2022〕56号

  • 成文日期:

    2022-11-11

  • 发布日期:

    2022-11-11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沪崇东府〔2022〕56号

关于成立崇明区东平镇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单位: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地落实有关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工作要求,现成立崇明区东平镇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施 宏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张 倩   党委委员、副镇长

    郭洪家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宋洪雷   副镇长

    王 祥   副镇长

成 员:王雪雁   事业办主任

    王冰冰   妇联主席、经济办负责人

    倪 冲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杨 一   生态保护和市容环境事务所所长

    施 超   生态保护和市容环境事务所副所长    

    杨剑宇   经济小区副主任

    苏学峰   上海集林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武文军   长江新村居民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倪 栋   桂林新村居民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黄莉莉   东风新村居民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施美贤   风伟新村居民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姜云姗   前进新村居民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顾劲涛   前哨新村居民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做好统筹协调、工作指导、跟踪推进、督导检查等工作。工作专班由张倩同志任负责人,由王雪雁同志任联络员。领导小组成员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做好相关工作。今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如有职务变动,由所在单位接任人员自然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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