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68401383X120220003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参事、文史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东府〔2022〕51号
成文日期:
2022-10-25
发布日期:
2022-10-25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沪崇东府〔2022〕51号 签发人:施 宏
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人民政府关于《东平镇志(2008-2018)》送交区专家评审的函
上海市崇明区地方志办公室:
根据上海市崇明区地方志办公室和《崇明县志(2005-2016)》编纂委员会关于做好地方志编纂的要求,东平镇人民政府从2019年4月开始筹备,成立《东平镇志(2008-2018)》编纂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精选编纂人员,启动编纂工作。三年多来,在区地方志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东平镇志(2008-2018)》编纂工作进展顺利。经前期准备、组织发动、调查搜集和核实整理资料、分篇撰写初稿、志稿编辑和修改等过程,于2021年5月形成《东平镇志(2001-2016)》初稿,后经查漏补缺、反复修改,形成初审稿。
2021年9月,将初审稿分发至镇党政领导班子、镇各部门、各村(居)代表进行内容审核。同时,报请镇保密工作人员进行保密审查。2022年9月将初稿送区地方志办公室领导、专家审阅,听取意见后,再次作认真修改,形成《东平镇志(2008-2018)》专家评审稿。嗣后,编纂人员根据各方修改意见,经过篇目调整、资料补充、数据核对等完善校对。现将《东平镇志(2008-2018)》专家评审稿送交贵办,敬请领导、专家提出评审意见。
特此函示,盼复。
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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