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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10-1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关于管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基层党组织:
经东平镇党委研究决定:
管莉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党群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陆佳佳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副主任(管理8级),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经济小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龚美丽同志不再担任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委员会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