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68401383X1202200021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卫生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东府〔2022〕32号
成文日期:
2022-07-19
发布日期:
2022-07-2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沪崇东府〔2022〕32号 签发人:施 宏
关于加强疫情防控管理工作的函
光明母港(上海)种业科技有限公司:
贵公司下属的花博邨、花博酒店位于花博复兴馆方舱医院以北区域。因疫情防控需要,请贵公司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要求切实加强管理,采取措施,并督促相关员工请勿进入园北路及以南区域。
特此致函。
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