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俊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2-07-1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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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22-07-19

关于李俊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基层党组织:

    经东平镇党委研究决定:

    李俊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副中队长)、三级主办。

    周枫同志不再担任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副中队长)。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委员会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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