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7-0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关于陈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基层党组织:
经东平镇党委研究决定:
陈欢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党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不再担任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农业发展办公室主任职务。
武晋南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党群工作办公室主任,不再担任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主任职务。
吴涛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主任,不再担任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党群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乔婷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社区建设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免去其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王雪雁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主任,不再担任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人大办公室主任职务。
周忠元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人大办公室主任,不再担任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社区建设办公室主任职务。
袁欢怡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党群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周丹燕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委员会
2022年6月30日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