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68401383X1202200010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东府〔2022〕15号
成文日期:
2022-03-21
发布日期:
2022-03-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沪崇东府〔2022〕15号
关于成立崇明区东平镇老北横引河河道整治工程项目法人的通知
镇机关各科室、企事业单位,各居委会:
经研究,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人民政府决定以上海北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崇明区东平镇老北横引河河道整治工程”项目法人单位,具体负责该项目的实施工作,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法定代表人:龚 敏
项目负责人:陈 欢
技术负责人:陆 俊
财务负责人:陈 忠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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