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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9-24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关于同意施和平同志为出席中共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批复
上海民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
你支部2021年9月14日报来的出席中共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结果报告及名册等收悉。
经党委批准,同意你支部选出的施和平同志为出席中共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
请通知代表本人。关于党员代表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中共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委员会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