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68401383X1202100008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东府〔2021〕52号
成文日期:
2021-09-09
发布日期:
2021-09-1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东平镇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东平镇前进新村非机动车充电车棚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经东平镇小型建设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审查讨论,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东平镇前进新村非机动车充电车棚建设工程
二、建设性质:改造
三、建设地址:东平镇
四、建设内容
18个非机动车充电车棚建设,主要包括:21套电瓶车充电设施、18套视频监控、18套灭火器、平整场地320平方米、树脂瓦型钢骨架637平方米、碎石垫层1006.5平方米、外墙采光面板315.95平方米、细石混凝土找平层942.5平方米、垃圾外运5车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约8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79万元,二类费用约4万元,包括预算编制费用、工程监理费用和审价费用。建设资金由东平镇人民政府承担。
六、招投标方式:邀请招标
七、监理方式:聘请监理公司
八、工程管理第一责任单位/部门:规环办
接文后,请尽快配合东平镇小型建设工程管理办公室组织招投标。
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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