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68401383X1202100002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卫生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东府〔2021〕44号
成文日期:
2021-08-03
发布日期:
2021-08-1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光明食品集团上海东平小镇农场有限公司花博酒店管理分公司:
鉴于目前国内疫情形势严峻,根据市、区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崇明区防控办下发的《工作提示(一一九)》要求,集体类活动坚持“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对前期已经审批的集体类活动进行全面梳理,再次逐一评估,从严从紧审核。
经东平镇人民政府重新审核后,贵单位主办的“2021长三角名厨联袂崇明龙虾节”原审批意见已经不符合当前疫情防控要求,活动须暂停举办(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函告。
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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