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68401383X1202100030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东府〔2021〕41号
成文日期:
2021-07-14
发布日期:
2021-07-14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光明食品集团上海崇明农场有限公司:
前期针对俞相达1处、黄振礼2处、大瀛食品1处、何时雄1处,合计5处“乱占耕地建房”整治要求在东平镇与贵公司3月份联席会议上进行了通报,之后也进行了现场对接,要求按照时间节点进行整治,拆除建筑物并恢复土地原貌。截至目前(2021年7月14日),经我镇现场核实,以上5处点位尚未进行整治,请贵公司加大督办整治力度,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尽快完成整治。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平镇城管中队等执法部门将联合给予执法支持。
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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