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68401383X0202000043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东府〔2020〕44号
成文日期:
2020-10-13
发布日期:
2020-10-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沪崇东府〔2020〕44号 签发人:杨峻
东平镇关于申请拨付上海市第五福利院新建项目腾地工作经费的请示
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市第五福利院新建项目涉及东平镇长江8街坊28丘地块动迁腾地工作,具体由区民政局牵头、区征收中心实施、东平镇人民政府全过程配合。在本次动迁腾地工作中,我镇主要开展了两项工作,一是配合区级部门协调权利人进行土地及地上物评估、动拆迁商谈等;二是前期宣传告知并清退土地上40多户当地居民种植户。该地块涉及地上建筑面积10800平方米,按相关规定,乡镇动迁腾地工作经费标准为25元/平方米,计27万元。现该地块动迁腾地工作已基本完成,特向贵局申请拨付该笔动迁腾地工作经费。
以上请示妥否,请示复。
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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