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68401383X0202000042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东府〔2020〕43号
成文日期:
2020-09-20
发布日期:
2020-09-2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沪崇东府〔2020〕43号
东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平镇农村公路路长制度》的通知
各单位:
为全面推进我镇四好农村路示范镇创建工作,现将农村公路路长制度实施方案下发至各单位,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0日
崇明区东平镇人民政府农村公路路长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按照“ 权责明确、分级管理、管养有效、奖惩有力”的原则,在全镇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进一步落实镇、居两级管养责任。为压实各级路长职责,成立路长办公室,建立镇、居两级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体系。
第三条:逐步建成镇、居两级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体系,完成路长制规章制度的制定。
第四条:通过部门联动对路域环境集中整治等措施,完成农村公路沿线乱堆乱放、违法侵占、违法搭建广告牌和违章建筑等治理工作,真正把农村公路建设好、管理好、养护好和运营好,实现农村公路畅、安、绿、美目标,使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明显提升。
第二章 工作任务
第五条:分级设立路长。由镇人民政府牵头,各部门协作,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建立镇居二级路长体系。
镇级路长:由镇长担任总路长,镇政府分管市政的副镇长担任镇副总路长,插居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任所在居委的一级路长。
居级路长:居民区支部书记担任辖区内的二级路长。
第六条:成立镇路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村公路管理站,由管理站站长担任办公室主任。镇经济办、事业办、事务办、党群办、规保办、稳定办、财经所、派出所、市容所、网格中心、城管中队等相关部门为成员。
第七条:建立农村公路第三方养护管理考核制度。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养护公司,制定考核办法,明确第三方管养责任。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八条:路长职责
1、镇级路长:总路长为全镇农村公路建管养、运行和路域环境治理、路产路权保护的总负责人,也是第一责任人,承担落实总路长及区路长办公室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承担推行镇域内路长制的总督导、总调度、总考核职责。插居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任所在居委的一级路长,为辖区内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的第一责任人,主要督促、指导二级路长的工作并承担调度、考核职责。
2、居级路长:居民区支部书记担任辖区内的二级路长。二级路长为辖区内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的主要责任人,主要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应急处置、路域环境整治的协调和推进。
第九条:路长办公室职责
镇路长办公室要不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农村公路建管养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同时,根据具体情况组建公安、环保、安监、农业、市场监督等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配合各级路长处置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负责落实路长制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组织居级路长不定期召开会议。
主要职责为:负责做好镇域内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公路应急处置的协调;负贵辖区内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协助开展路产路权保护;督导、考评居级路长和相关部门履职情况;对第三方养护公司加强监督管理,并进行考核。
第四章 组织保障
第十条: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推进“ 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镇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四好农村路”建设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工作任务、资金投入、机构、人员及保障措施,确保顺利实现“四好农村路”建设各项目标。
第十一条:强化监督考核,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实施考核。重点监督考核责任落实、建设质量、工作效率、资金到位等情况,要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和组织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作用。
第十二条:重视宣传引导。要高度重视“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宣传引导工作,注重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积极主动做好农村公路一线人员的政策解读工作,为农村公路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大力宣传“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营造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
东平镇路长名单 | ||||
序号 | 路长级别 | 姓名 | 职务 | 备注 |
1 | 总路长 | 杨 峻 | 镇 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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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副总路长 | 陆俊德 | 副镇长 | 兼任前哨区域一级路长 |
3 | 一级路长 | 张冬莉 | 组织部长 | 任前进区域一级路长 |
4 | 一级路长 | 倪玲玮 | 宣传部长 | 任东风区域一级路长 |
5 | 一级路长 | 薛永红 | 副镇长 | 任风伟区域一级路长 |
6 | 一级路长 | 范志军 | 武装部长 | 任长江区域一级路长 |
7 | 一级路长 | 黄 荣 | 副镇长 | 任桂林区域一级路长 |
8 | 二级路长 | 刘永超 | 长江居委书记 | 任东煌路、平展路、东瑞路、东昂路、大港路二级路长 |
9 | 二级路长 | 倪 栋 | 桂林居委副书记 | 任桂林路、东平路、新江路二级路长 |
10 | 二级路长 | 黄莉莉 | 东风居委书记 | 任东壁路、东虹路、建风公路、风瀛路二级路长 |
11 | 二级路长 | 陆佳佳 | 前进居委书记 | 任新南路、阿里山路、竖桥公路、前柴路、前进大街、平爽路、闸东路、瀛中路、东科路、湘东路、恒春路二级路长 |
12 | 二级路长 | 王菊香 | 风伟居委书记 | 任平谐路、谊西路二级路长 |
13 | 二级路长 | 陆海涛 | 前哨居委书记 | 任东旺大道、东瀛路二级路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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