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68401383X0202000021
主题分类:
人口和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人口与计划生育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东府〔2020〕23号
成文日期:
2020-04-21
发布日期:
2020-04-26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沪崇东府〔2020〕23号
东平镇人民政府关于东平镇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镇机关各科室、企事业单位,各居委会: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上海市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沪府发〔2020〕3号)、《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崇明区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沪崇府发〔2020〕6 号)的要求,经镇政府研究,现就东平镇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以下简称“普查”)作如下通知:
一、普查目的
全面查清本镇人口数量、人口结构、区域分布、居民住房等基本情况,为上级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城市人口与发展战略及政策体系,提高本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快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科学、准确、完整的基础数据。
二、普查内容和标准时点
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三、组织实施
东平镇行政区域面积大,外来流动人口比例高,居住分散,“人户分离”非常普遍,调查环境复杂,需要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充分认识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东平镇的普查组织实施工作。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由东平镇镇长杨峻担任组长。(具体组成人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东平镇经济办,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特此通知。
附件:东平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名单
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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