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68401383X0202000017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东府〔2020〕19号
成文日期:
2020-04-08
发布日期:
2020-04-1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沪崇东府〔2020〕19号 签发人:杨 峻
关于东平镇风伟新村“美丽家园”改造工程的请示
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进一步提升居民居住环境,根据《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区住宅小区建设“生态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的通知》,结合居民区实际,在我镇风伟新村住宅小区内实施“生态美丽家园”建设项目,并完成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兼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计划在东平镇风伟新村实施美丽家园改造工程。
一、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风伟新村住宅小区内。
二、改造内容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小区总建筑面积约36195.6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维修3628平方米,绿化提升3800平方米,屋顶防水处理2160平方米,坡屋顶修复6509平方米,外墙粉刷13428平方米,楼道粉刷21600平方米以及治安防控、步道、自行车棚维修等。
三、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项目建设投资估算为1269.95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1132.61万元,其他费用为127.34万元,预备费10万元。资金除区财政补贴外,不足部分自筹。
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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