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镇人民政府关于要求崇明农场公司加强资产管理、落实中央环保督查组信访案件点位整改的建议函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19-08-08 00:00

  • 索引号:

    SY68401383X0201900131

  • 主题分类:

    国有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东府〔2019〕90号

  • 成文日期:

    2019-08-02

  • 发布日期:

    2019-08-08

沪崇东府201990                                                        签发人:杨  

东平镇人民政府关于要求崇明农场公司加强资产管理、落实中央环保督查组

信访案件点位整改的建议函

光明食品集团崇明农场公司

   近期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办信访交办单所涉及的2个点位,资产属于贵公司,由贵公司作为整治主体。现根据中央环保督察组案件办结要求,函告贵公司整改落实工作要求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整改内容

   1、沪环督信(2019cm-0716号交办单,原东风自零厂东侧点位:请贵公司公司在815日前清空远望机械厂内移动喷漆设备,并严格按照环保要求正确处置厂内的废机油桶等危废。考虑到该厂近两年内发生了2次引入非法生产企业事件,建议农场公司对远望机械厂进行清退。

   2、沪环督信(2019cm-0721-1cm-0723-1交办单,上海建元贸易公司点位:请贵公司督促建元贸易在815日前完成环保设施改造,碎石设备及碎石料清运。

   二、整治工作责任制度

   1、尽快明确东平镇镇域内所有资产的对应管理部门,并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到每块资产的管理责任到人,并将网格化管理的责任区域、责任人名单报我镇环保部门;

   2、按照2019717日《关于要求崇明农场公司加强资产管理的建议函》中“建立企业内环长制的工作机制,举一反三,自查自纠,724日之前将所管辖的资产范围内,存在的环境问题报我镇环保部门,并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的要求尽快报送信息至我镇规保办。

   3、将两个信访交办单整治点位专项负责人名单报送我镇规保办。对于整改超期的点位,将由我镇代为整治,并将超期情况通报贵公司纪委查明原因。

   三、整治工作支持

   我镇将全力支持贵公司关于中央环保督查点位的整治工作,根据贵公司整治计划要求,协调相关执法保障力量,共同完成好本次整治工作。

   东平镇联系人:陈朗   15001841710

   特致此函

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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