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9年崇明区东平镇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19-04-2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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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其他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东府〔2019〕44号

  • 成文日期:

    2019-04-17

  • 发布日期:

    2019-04-22

沪崇东府201944

     

关于印发《2019年崇明区东平镇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的通知

镇机关各科室、企事业单位,各居委会

经研究决定,现将2019年崇明区东平镇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人民政府

                                 2019417  

2019年崇明区东平镇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为有效应对镇域内的台风、暴雨、高潮、和风暴潮以及损害防汛设施等突发事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提高防汛防台和抗风险能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全镇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有关要求,结合东平镇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加强对防汛防台工作的领导,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责任到位

   防汛防台是保护镇区内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也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行政首长是各责任单位防汛防台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东平镇成立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杨峻担任组长,常设机构防汛防台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全面负责我镇防汛防台各项工作。

   此外,各居委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也要努力承担起各自责任,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从保障东平地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各负其责、坚守岗位,扎扎实实落实好防汛防台各项措施。

   二、加强对重点部位排摸检查,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在汛期(由于上海今年承办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因此今年汛期从6月起延长至11月中旬)中,尤其是在风暴潮“三碰头”的可能性始终存在的情况下,各居委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迅速组织力量进行全面排摸,重点对居民住房、企业厂房、高低压电线、高空设施、店招店牌、行道树等逐项进行检查,努力做到不留死角。此外,对排摸出的安全隐患要形成“一点一方案”,并及时采取针对性整改措施,确保防汛防台安全。

   三、镇防汛防台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

   (一)镇防汛防台领导小组组成情况

   组 长:杨峻

   副组长:黄荣、范志军、陆俊德、郁建忠

   镇防汛防台领导小组成员由镇各科室负责人、各居委会书记及驻镇企业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

   此外,镇防汛防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陆驾敏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秦东杰、薛忠、陈欢、韩洪峰、倪秀新、吴雷等组成。

   (二)工作职责

   1、组长:在镇党委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市、指挥部指示精神,全面指挥本镇防汛防台工作。

   2、副组长:根据组长的指令,在“风暴潮”预报可能出现险情的情况下,调动和指挥抢险任务、车辆、物资,做好应急准备。当灾害来临时,指挥抢险,并尽快恢复工作和生活。此外,当启动防汛防台三级响应及以上时,范志军、倪琳玮、张冬莉、薛永红、陆俊德、黄荣等居委会第一书记要第一时间到达所在居委会,会同居委会和相关部门共同做好现场指挥、现场协调、现场抢险以及善后各项工作。

   3、成员:执行组长和副组长的各项指令,组织指挥所管辖地区和单位做好防汛防台抢险各项工作,并及时检查、报告管辖地区和单位的防汛、抢险、救灾等情况。各成员单位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镇防汛办公室:是全镇防汛防台工作的总联络单位,在组长、副组长的领导下,做好防汛防台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责任人:陆驾敏)

   (2)各居委会: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会同居委会第一书记,负责所在居民区居民阳台、户外悬挂物的防范检查以及防汛防台的联络指挥等工作。在灾害来临时,各居民区设立义务联络点,及时反馈各小区灾情;在居民撤离住所后,负责居民的安顿和生活的照料;灾情结束后,帮助居民尽快恢复正常的工作和生活。(责任人:居委会书记)                                      

   (3崇明农场公司: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相应的防汛领导小组,负责所属企业防汛防台期间的联络和指挥工作,检查厂房设施、设备,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固定资产运作情况,负责出租房屋的安全。(责任人:吴雷)                                

   (4)现代农业公司: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相应的防汛领导小组,负责农田水利设施、设备安全,及时疏散农业连队散户居民。(责任人:顾巍巍)                                          

   (5光明牧业: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相应的防汛领导小组,负责所属单位企业防汛防台期间的联络和指挥工作,检查厂区设施、设备,及时疏散员工,确保企业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责任人:周雷)

   (6)镇政府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做好后勤保障、车辆的落实工作。(责任人:薛忠)

   (7)市政市容环境事务所和网格中心:对出现的路边倒伏树进行预处理,迅速恢复交通;协同居民区做好积水的排除工作,并对泵房进行汛期前的预排水,实行24时运行,有效控制地下管道水位;有效管理集市贸易,及时处置街面商店户外招牌及广告牌等高空建筑物损坏脱落现象,确保居民的生活不受影响。(责任人:韩洪峰、杨一)

   (8)物业公司:在各地区组织队伍,随时出动参加居民区抢险救灾;对建成区和居民小区内的倒伏树及时进行处理,同时协助长江总公司对散户居住点危棚简屋内的居民进行疏散。(责任人:倪秀新)

   (9)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组织协调学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防汛防台工作。(责任人:武晋南)

   (10)规划与环境办公室、水务管理所:负责日常河道障碍物清理,在汛期内清除河道阻水物,确保汛期河道安全畅通,组织对居住在河道旁危棚简屋中的人员进行撤离。(责任人:陈欢、陆俊)

   (1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一支医疗抢险队伍(包括救护车)待命,并负责做好灾后防疫工作。(责任人:王燕)

   (12)文化体育电视站:确保电视网络的畅通,及时修复受灾电视线路。此外,负责做好防汛防台先进人物和事迹的报道工作。(责任人:匡忠)

   (13)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协调对受灾群众及时救助安置。(责任人:周忠元)

   (14)社会稳定办公室:组织以社保队、民兵预备队为主的应急抢险队伍15人,随时紧急出动,执行抢险任务。并在险情出现半小时内另行组织起30人的后备队。(责任人:孙荣)

   (15)其余各单位:实行行政第一负责人负责制。自行对仓库、物资、简易房屋、临时棚舍进行自检,落实汛期领导值班制度,遇有灾情采取果断措施,并及时向镇防汛防台领导小组报告。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发出防汛指令后,各单位行政第一负责人必须24小时手机保持畅通,确保做到上下政令通畅,否则以事故论处。确因有事请假,必须报请防汛防台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四、预案

   为提高防汛防台应急管理能力,最大程度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按照本市防汛防台应急管理实施“蓝、黄、橙、红”四色预警和“Ⅳ、Ⅲ、Ⅱ、Ⅰ”四级响应机制。根据上级防汛防台指挥部发布的预警信息做好统一部署,采取四级响应。

   (一)Ⅳ级响应行动

   当区防汛办发布蓝色预警信号时,镇防汛防台领导小组进入Ⅳ级应急响应状态。各单位加强值班,密切注意有关防汛消息和预防通知,密切监视汛情和灾情,落实应对措施。居委会要做好居民区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预报的提醒和指导,防汛排水泵站加强值守,适时进行预排空。各单位要加强对水、电、气站等各类要害设施的检查,加强对广告牌、店招店牌、行道树、危房简屋、阳台花盆等检查,消除各类隐患。遇到突发事件或灾情,及时采取措施并迅速向镇防汛防台领导小组报告。严格执行灾情信息“首报、二报和终报”制度(首报:接到信息即报;二报:初步核实后速报;终报:核实无误后再报),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二)Ⅲ级响应行动

   当区防汛办发布黄色预警信号时,镇防汛防台领导小组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领导小组副组长和成员到位主持防汛工作,多渠道了解水情、雨情、风情的预报,并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值班,组织好防汛防台抢险队伍,并进入应急值班状态,排水泵做好预降预排工作。各居委会通知居民勿随意外出,户外活动注意安全避险,停止室内大型集会活动。农场公司和光明米业公司、市政市容环境事务所、物业公司等部门加强巡查,对可能发生险情的危房、易倒伏的高大树木等进行修剪、绑扎、加固等。

   (三)Ⅱ级响应行动

   当区防汛办发布橙色预警信号时,镇防汛防台领导小组进入Ⅱ级应急响应状态。镇领导小组组长主持防汛工作,必要时召开紧急会议,做出防汛防台应急部署及组织人员撤离。各单位全员到位,并根据职责分工做好各自工作。镇防汛办要多渠道了解水情、雨情、风情的预报,加强对汛情的监测和防汛工作的指导,灾情发生后组织开展防汛抢险和受灾救助工作,并将情况上报区防汛办主要领导。

   (四)Ⅰ级响应行动

   当区防汛办发布红色预警信号时,镇防汛防台领导小组进入Ⅰ级应急响应状态。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会议,做出防汛防台紧急部署。各单位主要领导和防汛责任人进入防汛防台抢险指挥岗位,迅速落实各项防汛防台抢险措施,抢险队伍进入应急作战状态,及时化解可能出现的险情,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镇防汛办要加强工作指导,必要时动员社区居民全力抗灾抢险,并将情况上报防汛办主要领导。

   五、具体操作流程

   (一)在全镇社区设联络员,崇明农场公司:吴雷;现代农业公司:顾巍巍;长江点:刘永超、沈志荣;东风点:王菊香、黄莉莉;前进点:陆佳佳;前哨点:陆海涛。联络员保持与镇防汛防台领导小组的联系。此外,对镇域内的散户点,由雅苑物业公司指定联络员,联络员的职责是对这些散户小区发生的灾情及时向物业公司报告。

   (二)除镇防汛防台领导小组指定组织建立抢险应急机动队伍和社会力量外,各单位还应组织专人值班,保持电话畅通。值班人员有23人组成,以12小时为一个班次,要预先安排四个班次,并把名单报镇防汛防台办公室备案。

   (三)一旦有居民家中进水,由消防、物业为主的抢险应急机动队伍出动帮助进行排水。对居民空置户因阳台积水渗漏楼下的情况,由居委会、消防队、派出所配合物业公司进行处置。

   (四)在建成区内,发现因台风和暴雨可能使住房危及居民安全时,由居委会协同物业公司帮助居民撤离住所,临时安置点设在长江小学、前哨学校及其各分部,由镇防汛防台领导小组所设办公室为撤离住所的居民提供必要生活用品。

   (五)三报制度指的是,发生灾情后要向当地政府进行首报、二报和终报。具体流程是,一旦灾情发生,受灾单位统计后要立即向所在地联络员进行报告,由各联络员汇总向办公室报告。受灾单位报告内容为:(1)危房撤离人数;(2)房屋受灾情况,包括:受损间数、平方米,房屋进水间数、平方米,房屋受灾经济损失总价值;(3)倒伏树木株数,经济损失价值;(4)供电设施受灾;包括电线杆、线路、最长停电时间、经济损失价值;(5)人员伤亡;(6)其他损失、价值等。这里尤其要强调终报的准确性。

   (六)预警机制启动后,由镇政府准备指挥车一辆待命,防汛防台办公室进行必要的物资贮备。

   (七)防汛防台基本结束后,由镇防汛防台指挥部宣布解除指令,各单位不得自行解除。防汛防台结束后,全镇各有关单位都要抓紧组织恢复生产和群众的日常生活,要迅速恢复供水、供电、供气、交通、绿化、有线电视等生活、生产设施;要迅速安排好受灾居民的基本生活用品供应,保证受灾居民生活安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学校恢复上课;机关正常工作。

   (八)对在抢险救灾中成绩显著的单位、个人,由镇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对未按要求参加抢险救灾,造成损失的,由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镇防汛防台值班电话:59666087,传真电话:39624003电子邮箱为:dpzjj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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