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68401383X0201900024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东府〔2019〕27号
成文日期:
2019-03-04
发布日期:
2019-03-05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沪崇东府〔2019〕27号 签发人:杨 峻
关于给予上海上实剑桥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培训基地消防备案的函
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
我镇区域内的长江仪表厂,地址为东冉路615号,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该地块为国有土地,已闲置10年左右时间。2018年初,为了解决东平镇地区居民文化健身活动、培训教育、养老服务和招商服务等需求,根据我镇产业转型规划,我镇于2018年初向崇明区经委备案,立项改造该地块为东平镇市民综合服务中心。
此次临时改造项目原建筑产证的层数4层,高度16.2米,建筑面积2082平方米,使用性质是工业,我镇批准同意临时改建后建筑主要作为市民中心使用,改建工程未改变原建筑的建筑高度及各层建筑面积。改造后,引入上海上实剑桥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为我镇招商引资项目,该建筑第3层作为该公司的注册地址,作为商业培训使用,培训对象全部为成年人。
经我镇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该项目进行现场勘查,现场无违法建筑。现就该改建项目出具证明,该改建工程将于2019年8月完工。本次临时改建工程中按照现行消防技术标准新增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干粉灭火器。
请贵支队对改建过程的消防改建方案是否达标给予审查和备案。
致谢!
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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