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关于鹭岛华庭社区东苑新建非机动车车棚工程项目的批复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6-07-28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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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Y0024538041202600051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投〔2026〕24号

  • 成文日期:

    2026-07-08

  • 发布日期:

    2026-07-28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鹭岛华庭居委会:

你单位《关于鹭岛华庭社区东苑新建非机动车车棚工程项目的请示》已悉,经2026年第8次镇长办公会议讨论后批复如下:

一、为切实解决小区非机动车乱停放、充电难、车辆日晒雨淋易损毁以及偷盗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原则同意实施本项目。

二、建设内容:拟实施非机动车车棚新建工程。

三、建设要求:控制造价和工程质量。

四、接文后,请你单位按沪崇长府〔2024〕49号文《关于进一步完善长兴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实施办法》相关要求及时办理工程招标手续,并做好后续施工管理及审价等相关工作。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6年7月8日

(此件删减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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