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关于报送《崇明区长兴横沙片区雨污混接整治和排水系统提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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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1-0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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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Y0024538041202600002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2025〕49号

  • 成文日期:

    2025-12-30

  • 发布日期:

    2026-01-07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进一步完善崇明区长兴横沙片区(包括长兴镇、横沙乡)的排水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区域排水安全,提升水环境质量,根据《关于发布<上海市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上海市总河长令2023年第1号)文件要求,拟对长兴横沙片区长兴镇、横沙乡两个乡镇实施雨污混接整治和排水系统提标,主要包括居住小区、市政道路及沿街商铺雨污混接整治、排水管网检测修复、雨水口提标、市政排水泵站设备更新等。

一、项目名称

崇明区长兴横沙片区雨污混接整治和排水系统提标工程

二、项目选址及用地

本项目选址为长兴镇、横沙乡。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1.长兴镇区域。包含30个居住小区,22个机关事业单位及沿街商铺的雨污混接改造;修复17条市政道路的排水管网;改造3067座现状雨水口;9处市政排水泵站的设备更换;1.5km的已纳管农村生活污水系统的管道修复;市政排水管道检测约25.42km。

2.横沙乡区域。包含10个居住小区,25个机关事业单位及沿街商铺的雨污混接改造;修复14条市政道路的排水管网;改造457座现状雨水口;新建DN300污水管道0.57km,农污散户纳管,市政排水管道检测约4.7km。

四、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工程总投资15550.2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815.37万元,其他费用1994.37万元;预备费740.49万元。建设资金拟申请超长期国债,不足部分由市、区、乡镇三级财政资金统筹。

五、项目法人

项目法人单位为上海长兴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特此请示。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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