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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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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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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点普法内容及责任部门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责任部门:各部门、各单位、各村居)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
(三)《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责任部门:党群工作办)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办)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责任部门: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生态保护和市容环境事务中心)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等(责任部门:社会事业办)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等(责任部门:社会工作办)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责任部门:平安建设办)
(九)《信访工作条例》《上海市信访条例》《上海市人民建议征集若干规定》等(责任部门:信访办)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上海市安置帮教工作规定》《上海市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等(责任部门:司法所)
(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责任部门:农业农村发展办)
(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等(责任部门:人大办)
(十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责任部门:纪委)
(十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人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民兵工作条例》等(责任部门:人民武装部)
(十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责任部门:工会)
(十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责任部门:团委)
(十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责任部门:妇联)
(十八)《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责任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队)
(十九)《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等(责任部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二十)《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等(责任部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二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责任部门: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二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等(责任部门: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二、重点普法对象
(一)领导干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党员、人大代表;
(二)全镇村(居)两委全体工作人员;
(三)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员等群体;
(四)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涉毒人员等群体;
(五)企业、商户、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
(六)行政执法和工作服务对象。
三、普法工作要求
(一)完善普法机制,强化组织领导
将普法工作纳入本镇工作总体规划,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融入行政执法、管理服务、法治建设全过程。完成好八五普法总结及九五普法谋划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布置全镇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确保法治教育经费保障,强化普法责任制履行情况考核,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地见效。
(二)立足长兴实际,擦亮普法品牌
立足长兴“三个功能岛”建设实际,面向不同领域、不同群体实现法治宣传精准覆盖。面向全镇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村居工作人员等群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定期开展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动员全镇积极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深入学校、企业、村居等地点面向重点群体开展法治教育。
(三)打造文化集群,增强普法实效
结合重要时间节点,深化“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主题法宣教育活动,举办法治早市、暑期法治学校、模拟法庭等亮点法宣活动。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维护优化以长兴宪法公园、潘石法治廉政文化公园为代表的长兴特色法治文化集群,实现“法景融合”。立足线上媒体平台,开设法治宣传教育专栏推送信息,营造法治建设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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