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041202500094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投〔2025〕53号
成文日期:
2025-09-09
发布日期:
2025-09-17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长瑞佳苑筹备组:
你单位《关于长瑞佳苑社区筹备组办公用房安装监控工程项目的请示》已悉,经2025年第8次镇长办公会议讨论后批复如下:
一、为便于后期施工,原则同意实施本项目。
二、建设内容:同步对监控、空调进行定位、排线和安装。
三、建设要求:控制造价和工程质量。
四、接文后,请你单位按沪崇长府〔2024〕49号文《关于进一步完善长兴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实施办法》相关要求及时办理工程招标手续,并做好后续施工管理及审价等相关工作。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9日
(此件删减后公开)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