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垃圾厢房修缮(第二批)工程项目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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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7-1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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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投〔2025〕45号

  • 成文日期:

    2025-06-30

  • 发布日期:

    2025-07-11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生态养护社:

你单位《关于农村垃圾厢房修缮(第二批)工程项目的请示》已悉,经2025年第6次镇长办公会议讨论后批复如下:

一、根据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改善农村垃圾厢房环境面貌,原则同意实施本项目。

二、建设内容:拟对主要道路两侧的13个农村垃圾厢房进行修缮。

三、建设要求:控制造价和工程质量。

四、接文后,请你单位按沪崇长府〔2024〕49号文《关于进一步完善长兴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实施办法》相关要求及时办理工程招标手续,并做好后续施工管理及审价等相关工作。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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