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关于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会计服务中心)改造档案室工程项目的批复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5-06-20 00:00

  • 索引号:

    SY0024538041202500064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投〔2025〕33号

  • 成文日期:

    2025-06-16

  • 发布日期:

    2025-06-20

经发中心:

你单位《关于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会计服务中心)改造档案室工程项目的请示》已悉,经2025年第5次镇长办公会议讨论后批复如下:

一、根据财务资料档案管理要求,原则同意实施本项目。

二、建设内容:将位于凤卫路61号的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办公用房改造成档案管理室,主要内容是房屋修缮。

三、建设要求:控制造价和工程质量。

四、接文后,请你单位按沪崇长府〔2024〕49号文《关于进一步完善长兴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实施办法》相关要求及时办理工程招标手续,并做好后续施工管理及审价等相关工作。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6日

(此件删减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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