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041202500067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投〔2025〕36号
成文日期:
2025-06-16
发布日期:
2025-06-2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城建中心:
你单位《关于先进圩随塘水系沟通工程项目的请示》已悉,经2025年第5次镇长办公会议讨论后批复如下:
一、为消除先凤路周边防汛安全隐患,原则同意实施本项目。
二、建设内容:拟利用现状排水沟,将先进圩随塘与北环河进行水系沟通。
三、建设要求:控制造价和工程质量。
四、接文后,请你单位按沪崇长府〔2024〕49号文《关于进一步完善长兴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实施办法》相关要求及时办理工程招标手续,并做好后续施工管理及审价等相关工作。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6日
(此件删减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