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关于凤凰佳苑社区南侧河岸绿化补种工程项目的批复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5-05-16 00:00

  • 索引号:

    SY0024538041202500059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林业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投〔2025〕31号

  • 成文日期:

    2025-05-14

  • 发布日期:

    2025-05-16

规划生态办:

你单位《关于凤凰佳苑社区南侧河岸绿化补种工程项目的请示》已悉,经2025年第3次镇长办公会议讨论后批复如下:

一、为整治河岸绿化环境,原则同意实施本项目。

二、建设内容:对凤凰佳苑社区南侧河岸1245平方米区域绿化进行补种。

三、建设要求:控制造价和工程质量。

四、接文后,请你单位按沪崇长府〔2024〕49号文《关于进一步完善长兴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实施办法》相关要求及时办理工程招标手续,并做好后续施工管理及审价等相关工作。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4日

(此件删减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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