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041202500013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林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投〔2025〕2号
成文日期:
2025-02-24
发布日期:
2025-02-26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乡村振兴中心:
你单位《关于2024年崇明区长兴镇公益林抚育工程项目的请示》已悉,经2024年第14次镇长办公会议讨论后批复如下:
一、根据《上海市森林抚育管理意见(试行)》和《崇明区公益林抚育管理意见(试行)》等文件的要求,原则同意实施本项目。
二、建设内容:对长兴镇北兴村、团结村、潘石村、创建村4个行政村林地疏伐、卫生伐、补植、修枝等,抚育面积502.57亩。
三、建设要求:控制造价和工程质量。
四、接文后,请你单位按沪崇长府〔2024〕49号文《关于进一步完善长兴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实施办法》相关要求及时办理工程招标手续,并做好后续施工管理及审价等相关工作。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4日
(此件删减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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