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041202500005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投〔2024〕106号
成文日期:
2024-12-31
发布日期:
2025-01-15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生态市容中心:
你单位《关于实施大城小院东侧区域环境提升项目的请示》已悉,经2024年第18次镇长办公会议讨论后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小区东侧、镇域主干道凤凰公路西侧区域市容环境,原则同意实施本项目。
二、建设内容:对小区东侧、镇域主干道凤凰公路西侧区域共1970平方米进行杂树清理、地面平整、填土、绿化种植。
三、建设要求:控制造价和工程质量。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1日
(此件删减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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