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大城小院东侧区域环境提升项目的批复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5-01-15 00:00

  • 索引号:

    SY0024538041202500005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投〔2024〕106号

  • 成文日期:

    2024-12-31

  • 发布日期:

    2025-01-15

生态市容中心:

你单位《关于实施大城小院东侧区域环境提升项目的请示》已悉,经2024年第18次镇长办公会议讨论后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小区东侧、镇域主干道凤凰公路西侧区域市容环境,原则同意实施本项目。

二、建设内容:对小区东侧、镇域主干道凤凰公路西侧区域共1970平方米进行杂树清理、地面平整、填土、绿化种植。

三、建设要求:控制造价和工程质量。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1日

(此件删减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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