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041202400122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投〔2024〕87号
成文日期:
2024-10-31
发布日期:
2024-11-1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资产公司:
你单位《关于实施资产公司办公用房屋面修缮工程的请示》已悉,经2024年第14次镇长办公会议讨论后批复如下:
一、为消除安全隐患,原则同意实施本项目。
二、建设内容:对资产公司办公楼屋顶进行修缮。
三、建设要求:控制造价和工程质量。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