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关于生态养护社农村垃圾厢房修缮工程项目的批复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4-11-12 00:00

  • 索引号:

    SY0024538041202400130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投〔2024〕95号

  • 成文日期:

    2024-10-31

  • 发布日期:

    2024-11-12

生态养护社:

你单位《关于生态养护社农村垃圾厢房修缮工程的请示》已悉,经2024年第14次镇长办公会议讨论后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农村垃圾厢房环境面貌,原则同意实施本项目。

二、建设内容:对主要道路两侧的农村垃圾厢房进行修缮。

三、建设要求:控制造价和工程质量。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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