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041202400125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投〔2024〕90号
成文日期:
2024-10-31
发布日期:
2024-11-1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恒河新苑居委会:
你单位《关于实施恒河新苑电梯井门更换工程的请示》已悉,经2024年第14次镇长办公会议讨论后批复如下:
一、为防止电梯机房、轿厢、底坑等因进水导致电梯受损停运,原则同意实施本项目。
二、建设内容:对恒河新苑35扇电梯井门进行更换。
三、建设要求:控制造价和工程质量。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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