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041202400093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投〔2024〕67号
成文日期:
2024-09-03
发布日期:
2024-09-1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潘石村村委会:
你单位《关于潘石村建设农业大棚工程的请示》已悉,经2024年第11次镇长办公会议讨论后批复如下:
一、为改变农作物单一局面,实现农业生产结构多元化,原则同意实施本项目。
二、建设内容:在潘石村北部建设农业大棚,面积约2300㎡。
三、建设要求:控制造价和工程质量。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