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关于潘石村建设农业大棚工程项目的批复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4-09-10 00:00

  • 索引号:

    SY0024538041202400093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投〔2024〕67号

  • 成文日期:

    2024-09-03

  • 发布日期:

    2024-09-10

潘石村村委会:

你单位《关于潘石村建设农业大棚工程的请示》已悉,经2024年第11次镇长办公会议讨论后批复如下:

一、为改变农作物单一局面,实现农业生产结构多元化,原则同意实施本项目。

二、建设内容:在潘石村北部建设农业大棚,面积约2300㎡。

三、建设要求:控制造价和工程质量。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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