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041202400089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林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投〔2024〕64号
成文日期:
2024-08-06
发布日期:
2024-08-1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团结村村委会:
你单位《关于团结村实施枇杷园示范基地农业设施提升工程的请示》已悉,经2024年第9次镇长办公会议讨论后批复如下:
一、为打造村枇杷示范果园,原则同意实施本项目。
二、建设内容:对150亩果园农业配套设施进行提升。
三、建设要求:控制造价和工程质量。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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