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041202400088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投〔2024〕63号
成文日期:
2024-07-30
发布日期:
2024-08-1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生态市容中心:
你单位《关于实施公厕适老适幼化改造工程的请示》已悉,经2024年第9次镇长办公会议讨论后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居民需求,原则同意实施本项目。
二、建设内容:长明村及大兴村2座环卫公厕列入2024年度适老适幼改造项目。
三、建设要求:控制造价和工程质量。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