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041202400082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投〔2024〕57号
成文日期:
2024-07-30
发布日期:
2024-07-3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长兴新苑居委会:
你单位《关于实施长兴新苑妇女之家公益厨房及儿童之家卫生间改造工程的请示》已悉,经2024年第9次镇长办公会议讨论后批复如下:
一、为消除安全隐患,原则同意实施本项目。
二、建设内容:对两个功能室内的设施设备及管道和线路等进行改造。
三、建设要求:控制造价和工程质量。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