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大城小院筹备组临时办公用房装修工程项目的批复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4-07-15 00:00

  • 索引号:

    SY0024538041202400071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投〔2024〕49号

  • 成文日期:

    2024-07-01

  • 发布日期:

    2024-07-15

社建办:

你单位《关于实施大城小院筹备组临时办公用房装修工程的请示》已悉,经2024年第8次镇长办公会议讨论后批复如下:

一、为有效加强社区管理,原则同意实施本项目。

二、建设内容:对大城小院北区1号楼2楼150平方米临时办公用房进行装修。

三、建设要求:控制造价和工程质量。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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