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长兴第二养老院医疗区改建工程项目的批复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4-07-1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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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Y0024538041202400069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投〔2024〕47号

  • 成文日期:

    2024-07-01

  • 发布日期:

    2024-07-15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社建办:

你单位《关于实施长兴第二养老院医疗区改建工程的请示》已悉,经2024年第8次镇长办公会议讨论后批复如下:

一、为保障长兴第二养老院入住老人的实际需求,原则同意实施本项目。

二、建设内容:在院内开设医疗区和开通长护险功能。

三、建设要求:控制造价和工程质量。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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