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041202400057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投〔2024〕36号
成文日期:
2024-05-31
发布日期:
2024-06-2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长兴新苑居委会:
你单位《关于实施长兴新苑社区(金淼路199弄)建筑垃圾堆放点改造及零星修缮工程的请示》已悉,经2024年第7次镇长办公会议讨论后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社区居民居住环境,原则同意实施本项目。
二、建设内容:对建筑垃圾堆放点进行改造,并对小区内部分存在安全隐患区域进行零星维修。
三、建设要求:控制造价和工程质量。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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