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041202400060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投〔2024〕39号
成文日期:
2024-05-31
发布日期:
2024-06-2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潘石村村委会:
你单位《关于潘石村翻建公共厕所工程的请示》已悉,经2024年第7次镇长办公会议讨论后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群众使用需要,原则同意实施本项目。
二、建设内容:对潘石村公共厕所进行翻建,面积约50㎡。
三、建设要求:控制造价和工程质量。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