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零星道路问题修缮工程项目的批复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4-05-1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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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Y0024538041202400039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投〔2024〕25号

  • 成文日期:

    2024-04-29

  • 发布日期:

    2024-05-11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镇规划生态办:

你单位《关于实施零星道路问题修缮工程的请示》已悉,经2024年第6次镇长办公会议讨论后批复如下:

一、为保障安全,原则同意实施本项目。

二、建设内容:对部分未纳入道路养护范围的道路路面及损坏的排水设施等进行维修。

三、建设要求:控制造价和工程质量。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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