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041202400040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投〔2024〕26号
成文日期:
2024-04-29
发布日期:
2024-05-1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镇农业农村办:
你单位《关于实施防汛应急避难所雨水排水工程的请示》已悉,经2024年第6次镇长办公会议讨论后批复如下:
一、为确保防汛应急避难所汛期内排水畅通,原则同意实施本项目。
二、建设内容:拆除原有混凝土地面、砖砌地沟,安装地沟盖板,新建集水井1座、检查井3座等。
三、建设要求:控制造价和工程质量。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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