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防汛应急避难所雨水排水工程项目的批复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4-05-11 00:00

  • 索引号:

    SY0024538041202400040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投〔2024〕26号

  • 成文日期:

    2024-04-29

  • 发布日期:

    2024-05-11

镇农业农村办:

你单位《关于实施防汛应急避难所雨水排水工程的请示》已悉,经2024年第6次镇长办公会议讨论后批复如下:

一、为确保防汛应急避难所汛期内排水畅通,原则同意实施本项目。

二、建设内容:拆除原有混凝土地面、砖砌地沟,安装地沟盖板,新建集水井1座、检查井3座等。

三、建设要求:控制造价和工程质量。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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