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劳动关系矛盾预防协调中心房屋修缮工程项目的批复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4-04-16 00:00

  • 索引号:

    SY0024538041202400015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投〔2024〕7号

  • 成文日期:

    2024-03-28

  • 发布日期:

    2024-04-16

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你单位《关于实施劳动关系矛盾预防协调中心房屋修缮工程的请示》已悉,经2024年第4次镇长办公会议讨论后批复如下:

一、为保障安全,原则同意实施本项目。

二、建设内容:对房屋内外部墙壁刷新、木结构部位涂漆防腐等。

三、建设要求:控制造价和工程质量。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Scan 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