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04120240002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投〔2024〕13号
成文日期:
2024-03-28
发布日期:
2024-04-16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综合执法队:
你单位《关于综合执法队办公用房修缮工程的请示》已悉,经2024年第4次镇长办公会议讨论后批复如下:
一、为保障安全,原则同意实施本项目。
二、建设内容:屋顶防水、墙面涂料修补、瓷砖破损修复、门窗维修等。
三、建设要求:控制造价和工程质量。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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