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关于综合执法队办公用房修缮工程的批复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4-04-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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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Y0024538041202400021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投〔2024〕13号

  • 成文日期:

    2024-03-28

  • 发布日期:

    2024-04-16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综合执法队:

你单位《关于综合执法队办公用房修缮工程的请示》已悉,经2024年第4次镇长办公会议讨论后批复如下:

一、为保障安全,原则同意实施本项目。

二、建设内容:屋顶防水、墙面涂料修补、瓷砖破损修复、门窗维修等。

三、建设要求:控制造价和工程质量。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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