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041202300163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投〔2023〕90号
成文日期:
2023-12-11
发布日期:
2023-12-14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镇社建办:
你单位《关于报请批准实施长兴第二养老院提升改造工程的请示》已悉,经2023年第19次镇长办公会议讨论后批复如下:
一、按照养老服务机构行业标准要求,原则同意实施本项目。
二、建设内容:阳台护栏改造、增设入口小门、加装毛巾架、门禁系统等。
三、建设要求:控制造价和工程质量。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1日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