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041202300165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投〔2023〕92号
成文日期:
2023-12-11
发布日期:
2023-12-14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团结村村委会:
你单位《关于报请批准团结村村级道路零星翻修工程的请示》已悉,经2023年第19次镇长办公会议讨论后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保障村民出行安全,原则同意实施本项目。
二、建设内容:村内部分损坏严重的零星路面进行翻修等。
三、建设要求:控制造价和工程质量。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