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38041202300159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2023〕59号
成文日期:
2023-12-01
发布日期:
2023-12-07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各村居民委员会补选的结果报告,现将长兴镇2023年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届中调整补选结果情况通报如下:
郁紫晶同志任大兴村村民委员会委员;
朱威同志任先丰村村民委员会委员;
盛丽萍同志任北兴村村民委员会副主任;
王炎同志任长征村村民委员会委员;
苏秀同志任潘石村村民委员会委员;
高明同志任凤辰乐苑社区居民委员会副主任;
陆春梅同志任凤辰乐苑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
刘建江同志任长兴家园社区居民委员会副主任;
吴不悔同志任长兴家园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
汤永蕾同志任鹭岛华庭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
黄殷杰同志任鹭岛华庭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
黄佳慧同志任长兴新苑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
任期与本届村居民委员会相同。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日